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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2004)
1、第一条 为规范电影剧本立项、电影片审查,推进电影产业化发展,提高电影片质量,繁荣电影创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2、第一条 为了改进电影剧本立项、电影片审查方式,推进电影产业化发展,提高影片质量,繁荣电影创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制定本规定。
3、《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凡属“重大题材”影片、重大理论文献纪录片、特殊题材影片、合拍影片,须报剧本立项,其他类型影片报不少于1000字的剧情梗概立项。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繁荣电影创作生产,保护电影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下称规定)。
5、第六条、国产特种电影审查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审查规定》,其剧本和完成片分别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和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第七条、特种电影进口,按照《电影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电影审查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影审查工作,保证影片质量,保护电影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电影管理条例》,修订《电影审查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国家实行电影审查制度。
第六条、国产特种电影审查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审查规定》,其剧本和完成片分别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和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第七条、特种电影进口,按照《电影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第一条 为了改进电影剧本立项、电影片审查方式,推进电影产业化发展,提高影片质量,繁荣电影创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电影剧本立项、电影片审查,推进电影产业化发展,提高电影片质量,繁荣电影创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书籍,戏剧,电影审查制度的优缺点
1、我国的电影审查基本上属于电影内容上的审查,在政治、暴力、性审查上较为严厉,特别是色情镜头的审查上,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2、送审单位所在地省级电影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三)影片完成台本,内容包括:影片长度、内容、对白、字幕、镜头号; (四)改编作品的原作者版权授权书复印件。
3、电影是“工业品”, 不能享受对“言论自由”的保护 江平还特别强调:“任何一个国家的电影,都要守法。美国的电影也不能违反美国的宪法。”这就引出了美国的电影审查制度。 美国的电影审查,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了。
4、韩国电影审查制度不仅依附于电影工业本身,更多的是韩国政局的缩影,当军人政府下台之日,电影的蓬勃发展已经势不可挡。
5、主要是类型电影大都是以经济效益为准绳,给人们带来了许多“梦幻泡影”但是回到现实,生活如旧,终究只是一种暂时抚慰受众心灵和解除恐惧的娱乐化工具。
6、比如,随着近代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特别是摄影技术与录音技术的发展,在戏剧艺术的基础上,产生了电影艺术这一综合艺术的新形式,因而又相应地诞生了电影文学这一新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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