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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勘验笔录有什么法律规定?
1、勘验笔录可以用文字记载,也可以拍照、录像、绘图或制作模型等。
2、勘验、 检查笔录是办案人员在勘验、检查中对所见客观情况的客观记载,而不是办案人员的陈述,所以,勘验、检查笔录也属于实物证据。
3、根据公安部《规定》的规定,勘查现场,应当按照现场勘查规则的要求拍摄现场照片,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和现场图。对重大案件_特别重大案件的现场,应当录像。
电子证据检查笔录什么时候需要
1、电子证据检查笔录什么时候需要电子证据审查规则-法律快车 电子证据审查规则 电子证据取证规则如下: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应当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
2、法律客观:电子证据的一般取证方式,是指电子证据在未经伪饰、修改、破坏等情形下进行的取证。主要的方式有:打印。对网络犯罪案件在文字内容上有证明意义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将有关内容打印在纸张上的方式进行取证。
3、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电子数据收集提取判断的规定》 为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本规定。
4、法律主观:电子证据具有法律效应,但需要经过查证属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5、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电子物证的电子物证勘验提取
电子物证勘验提取通常会用下几种方法: 主要包括:数据解密技术、密码破译技术;对电子介质中被保护信息的强行访问技术等。
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1)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2)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法律主观:取得电子证据的方式有:涉案计算机系统的保护;对涉案计算机所存在的电子证据进行提取;对得出的结论以及电子证据要严格保管、做好备份。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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